您好,我于今年4月底向公司申请离职并按程序办理完离职,但最后一个月工资一直被无理缓发,请问怎么办?

因我是销售职位,办理离职时按程序交接了部门、人力资源、财务的相关工作,期间,财务未对我在销售业绩和费用上有疑义(该公司以往销售离职均以销售费用清零处理,且当时也未有相关制度),并且也无任何公司主管领导向我提及此问题,最终经公司领导签字,我顺利离职,人力资源也向我开具了离职证明。在5月初发工资时,被告知我最后一月工资被缓发,现在是6月初,公司告之我,因我在离职时未完成相应业绩,且产生一些销售费用,故以次为由缓发我的工资,如本月发放,要以我离职前休的10天法定婚假计为事假为条件,如我不同意,那只能无限推延,直至我同意他们无理的解决方案为止。

该公司对于销售人员的工资组成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若未在考核期内完成相应业绩,则绩效工资最低为零。今年出了新的规定,如季度未完成业绩,那么除了没有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也会缓发20%。因我在季度末提出离职,所以基本工资会被缓发或者说扣发20%,但目前公司在此基础上,还要以我10天婚假为由继续扣发。 请问是否可向劳动仲裁提出诉讼?

以未完成业绩扣罚基本工资违法;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追问

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是多久?从什么时候算起始时间?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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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07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第2个回答  2013-06-07
一般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要和正常在职人员一起发工资的。比如你们每个月15号发工资,你是这个月15号以后辞职的。那也要等到下个月15号工资才能到账。如果你符合这个条件的话工资还没到账,向当地劳动局投诉呗。你上网搜下 都会有当地劳动局网站或联系电话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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