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电动车没有定损就修理了,保险公司不赔,如果他去法院告我,我需要赔偿这笔费用么?
如果责任认定书上提及到一些财产损失,如眼镜、手机之类,但对方无法向保险公司提供足够的证明这些损失是在本次事故中发生的,如发生诉讼,对方告我及保险公司,这些损失该由谁承担?
本人不用赔偿,保险公司承担,认定书上的证明就可以。
如果投保了商业险,对方的电动车修理费是保险公司报销的,本人不需要承担费用,尽管对方没有定损就修车,起诉到法院后,对方要拿出修车的证据和定损依据,拿不出来的,擅自修理的费用另一方承担。
保险公司根据电动车的损失情况,能修则修、赔偿维修费,不能修则换、赔偿电动车的实际价值(扣折旧)。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
您好,如果责任认定书上提及到一些财产损失,如眼镜、手机之类,但对方无法向保险公司提供足够的证明这些损失是在本次事故中发生的,如发生诉讼,对方告我及保险公司,这些损失该由谁承担?
追答保险公司承担,认定书上的证明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