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如下:
(1)1月3日,向证券公司存出投资款2000万元,同日,委托证券公司购入乙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支付价款5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现金股利5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25万元,支付增值税0.075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3月20日,收到乙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并存入银行的投资款专户。3月31日,持有的乙上市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480万元。
(3)4月30日,全部出售乙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售价为600万元,转让该金融商品应交付的增值税为5.66万元,款项已收到。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假定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经税务机关认证,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为什么该股票投资对甲公司2018年度营业利润的影响额是93.37万元?
1月3日支付的增值税0.075万元为什么不计入
那转让时候的增值税为什么计入了呢
5.66w
追答转让计入了吗?不是一百含税换算成不含税94.33万计入收益吗?
但是依然得不出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