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1、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就是有效的,并非一定要公证才生效;
2、法律依据:
1)《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继承法》 第十八条 【遗嘱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2个回答 2008-09-12
有效。只有公正的自书遗嘱的效力才大于自书遗嘱的效力。你后妈同意不同意都有效。当然按遗嘱分。
第3个回答 2008-09-12
此遗嘱完全有效.
订立遗嘱只要有第三人在场、本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至于公证,那是为了防止被人更改的措施。
你后妈同不同意没关系,跟她遗嘱说话。
第4个回答 2008-09-12
如果是代书的话则还要有2人证明,就比较麻烦了。
好在你父亲的这个是自书遗嘱,有效。
如果确定这个是你父亲的最后份遗嘱,你能得到你父亲遗嘱上所写的留给你的全部财产,即使之前还有其他遗嘱,也以该份为准。你后妈同不同意完全无用,即使起诉,也会完全按照你父亲遗嘱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