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回答。
关于牌照问题,我看到他的电动车上牌照了。
有没有驾照什么的不太清楚,应该上牌照了,那个驾照应该也是有的。
我是害怕是因为我有变道的动作。
关于受伤问题,他的伤因为是额角流血嘛,所以当天他就去医院了。
我只是感觉腿后部有所擦伤,所以就没有去医院了。
其实我只说了按法律该如何处理,按照咱们中国人的传统来说,应该在人家住院或者出院的时候,买点东西(花百八十块钱的)看看望一下,这是人情。至于赔偿钱财,就不必了,因为你没有那么多的过错
追问谢谢您。因为这事触动了交警了。所以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今天那个电动车驾驶员给我打过电话,告诉我,他眼角处缝了3针,脊椎处有点疼,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各位的意见,该怎么办。
再次谢谢您的热心回答!
其实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任何事情都不要做,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出来,然后看看责任认定的情况,再决定咱么办
事故认定书还没有出来。因为是自行车和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所以估计没有保险公司。并且我没有明伤,所以没有去验伤。受伤的是后方的电动车驾驶员。所以我想请问我需要赔给他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