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智能网
新记
个人欠条未注明房产抵押,但房产证在对方手里,法院怎么认定?
如题所述
举报该文章
相关建议 2020-04-30
注明也没用,法律对不动产抵押是有明确规定的,要去房产局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否则就只是一条约定,但没有实际履行。
更不要说连注明都没有,单纯的房产证在别人处,不能代表任何事情。
讲道理,房主只要凭自己身份证,走到房产局,去办一个挂失补办手续,就什么都没了。对方手里那个旧房产证就作废了
追答
房主直接挂失补办一张新房产证,隔手能直接把房子给卖了。对方手里握着的,基本等同于几张废纸。
房产抵押是要去房产局办登记手续的,这样,房产局系统档案里就会记载抵押存在,房主也不可能卖掉房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当前网址:
https://99.aolonic.com/aa/7vzjz7jzxzjoetv7bv.html
其他看法
第1个回答 2020-04-30
你好,对于房产抵押,依据法律规定需要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不能限制将房屋出售。也即法院不能判决对方享有抵押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
相关问题
欠条上房产抵押但是房产证不在我手里怎么办
我借给别人50万,债务方以商铺做以物抵债,并有字据,但房产证...
民间借贷,2个债权人,我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先,但债务人房产...
房照被抵押给个人,但是没有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对方手里只有欠条...
朋友将房产证抵押给我,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房产证在我手里,有...
欠条上写欠款用房子抵押。且没有抵押手续,欠条名字错误,但是有...
我是原告,因为经济纠纷我把被告告上了法庭(欠条和房产证、身份...
别人钱我家17万,有欠条,房产证在我家,但在欠条上没说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