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时间到了,是不是就没事啦

如题所述

不一定,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后一个是予以释放 ;再就是变更强制措施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19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扩展资料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取保候审

第2个回答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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