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而且说起来很复杂,不太容易说清楚;
二、你说的违法者,关键是看他违了什么法,到了什么程度,是涉及到犯罪了吗?犯的罪归检察机关管辖吗?
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四、简单地分析一下:
1、其违法行为,如果是贪污等行为,归检察机关管辖,但又没有达到犯罪的标准,比如只是贪污了2000元,怎么办?检察机关也有可能继续调查他是否还有其他的贪污等犯罪行为,如果达到了立案标准,检察机关就会立案侦查。如果他只是贪污2000元,检察机关就会把“案件”移送给当地的纪检部门处理。
2、其违法行为,如果是偷窃等普通刑事案件,它不归检察机关管,那么“案件”就会移送给公安机关;
3、其违法行为,如果是交通肇事、民事纠纷引起的轻伤等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送到检察机关后,双方还是可以和解的;
4、其违法行为,如果是辱骂他人,情节又不严重的,可能仅仅是一个民事案件,这是当事人双方的事,检察机关管不了。如果情节相对严重的,可能需要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如果情节很一般的,公安检察机关都管不了,但可能会调解一下,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5、如果是公诉案件,又不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那就不能和解了。绝大多数刑事案件是不可以和解的。
下面就不再分类解释分析了,另外,所有的案件,法律上都有个程序的问题,也不是群众直接把人扭送过来就可以了,或检察机关可以直接立案或移送其他机关处理,具体的就不再详述了。但有一结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追问谢谢!事情是无牌证的摩托车与有证无牌的女式摩托车相撞,女式摩托车受重伤,男式摩托车被拘留送倒了检察院了,现在还可以找对方和解吗
追答交通肇事,特别是一人重伤的,当然可以和解了。
如果对方谅解,这种案子一般可以做不起诉处理。
民事赔偿是关键了。
追问谢谢!可是已拘留十五天,交给检察院了!还能和解嘛!请问
追答当然可以了,在起诉前,包括在庭前,及至庭审时,双方是否达成和解是最终判决的重要前提。
应该努力达成双方的和解,取得对方的谅解很重要的。
追问谢谢!谢谢!和解了还会被判刑吗?
追答在起诉前,完全有可能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在法律程序上也是允许的,关键是双方和解的程度,对方的态度很重要的,否则检察机关也不太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