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的公积金到账金额大于房贷月供,多出来的钱怎么取出来?

我的房贷每月还2700,我老婆一个人的公积金一个月就有2700,而我一个月有500多。买房时我们共同办得公积金贷款,是共同还款人。现在每个月扣了我老婆的公积金后,房贷就够了,就没有再扣我的公积金。想问,我如何把我每月500多的公积金提出来呢?除了找中介提,有没有其他办法?

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多余的公积金不能以住房类消费进行提取,所以得另想办法,已经使用公积金的情况下,以其他方式提取,并且是有真实需求才能提取。下面介绍一下几种需求:

1、装修房屋,凭装修合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等提取;

2、退休提取,达到国家退休年龄,凭民政局开具的退休证明类资料提取;

3、重大灾害性事故,比如大地震。

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参考资料公积金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2

可以凭借装修合同取出来。

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多余的公积金不能以住房类消费进行提取;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以购房还贷的名义进行提取,提取额度不高于每月的还贷额度。

但是根据公积金提取条件:

1、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2、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所以,最合适的方法莫过于装修房屋了。

扩展资料:

装修提取公积金分为三种情况:购新房装修、购二手房装修和原自有住房装修。

三种情况均需提供: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住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表(职工自行装修)原件及复印件;装修税控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职工自行装修)原件及复印件。 

“购新房装修时,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交房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余两种情况,也还需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提取出的住房公积金将首先转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再由个人领取。

参考资料: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市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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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0

已经使用了公积金,多余的公积金不能用住房消费。没有用公积金的贷款,以购买住宅的名义进行提取,金额也不会超过每月的偿还限度。
使用公积金的情况下,用其他方法进行提取,并且是有真实需求才能提取。如以下那样

    装潢工程、内部装修、家产证明(或购买合同)、身份证等抽屉;

    从退休后开始提取,达到国家的退休年龄,在民政局制作的退休证明文件的提取;

    重大的灾害事故。比如大地震。

拓展资料:

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提取材料

基本资料:

    本人身份证

    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职工申请销户提取的,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具体资料(点击相关选项查看):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提取流程

    网上预约: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优先办理。注: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

    现场排队:没有办理提取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部分提取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销户提取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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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7-22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多余的公积金不能以住房类消费进行提取;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以购房还贷的名义进行提取,提取额度不高于每月的还贷额度。
已经使用公积金的情况下,以其他方式提取,并且是有真实需求才能提取。比如以下需求:
1、装修房屋,凭装修合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等提取;
2、退休提取,达到国家退休年龄,凭民政局开具的退休证明类资料提取;
3、重大灾害性事故。比如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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