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第二部分第5条和第三部分第4条有啥区别

如题所述

1、常见的高考体检受限原因:一是视力不足,对应的受限专业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4、5条,如飞行技术、航海技术、刑侦、轮机工程、运动训练等。二是色觉异常,受限专业依据色觉异常程度对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1、2、3条,如医学类各专业、美术学、交通运输等。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体检结论一般包含三种情况:一是适合选报普通高校各专业,报考上没有限制;二是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共5个条款)中某条所列专业;三是考生有重要脏器疾病或传染病,今年不适宜报考,建议考生先治疗疾病。除去这三种情况外,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后发〔2006〕6号文件《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3、体检结果出来后,考生会得到一张体格检查表,其中不仅有考生的各项体检检查信息,还有报考专业建议。考生要认真阅读体检表,全面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结合体检表“报考专业建议”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来选报高校和专业。在填报志愿前,还要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注意高校自定的身体条件补充规定。如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院校因未来就业需要可能会对身高、外貌有些具体要求;一些医学类院校会对视力、色觉有具体要求。4、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还有“不适宜就读的相关专业”。这部分条款不会影响体检结论。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的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可能会影响考生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地选报。如果高校对此有具体要求,会在招生章程中进行规定,如果招生章程未明确注明,学校是不能依据第三部分退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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