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本人出轨在先,因夫妻关系不和谐,家庭关系不和谐出的轨, 妻子知道后把家里闹得鸡犬不宁, 现欲离婚,孩子两个,我希望都能跟我, 女方也没有想要孩子的意思,就是精神损失赔偿金商量不到位, 婚后家中名下无财产, 存款也没有, 挣多少花多少, 本人名下有一辆价值一万多的摩托车,而女方要求三十万赔偿,附:女方已结扎 女方让我去法院起诉离婚, 请问这婚该怎么离……急
但是两个孩子根本就不想跟她、平常生活中她对孩子不好, 回到家孩子也不会去找她, 请问这怎么办
我也不算是过错方吧,应为以前行房事的时候对方直接说允许我出去找,允许我找别人。请问这对以后在法庭上能不能作为一条
追答如果她追究你是过错方你就是。毕竟你们没离婚之前,夫妻有互相忠诚的义务,不管你们感情怎么样,你们还没有离婚你出轨就是你的错了。至于孩子,如果是十岁以后的孩子一般会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可是离婚已经注定、今年我不离明年对方也会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我之前愿意给4万精神损失赔偿金、但对方不答应, 要跟我算在一起五年请保姆的工资, 生孩子的费用加上精神损失赔偿金才肯罢休
追答那就是,玩命咬一口,不死也扒层皮,无所谓,既然这样了,法源见吧,该怎么判怎么判,超出能力,不是我不给,是真没有,爱怎么着怎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