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私要债,厅开过了,判决书还没下,欠债人死了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债务人死亡,债务人的配偶对于婚姻期间共有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另外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继承人承担遗产价值之内的债务清偿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继承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2-21
法院应变更欠债人的诉讼主体,变更为欠债人的法定继承人。
第2个回答  2016-01-06
等判决书下来,确定的债权数额是多少,这部分债务就从债务人的遗产里扣。没有遗产的话,其法定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不偿还的话债务在法律上就灭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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