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分情况看问题:如果调整的岗位调动不大且调整后的工作是员工能够胜任的,那就必须得尊重公司上层领导的选择,因为这毕竟是别人的公司,选择权当然也是在别人的手上,那只能让员工走人了。
但是企业调整岗位必须要遵守以下《劳动合同法》:(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如果调动的岗位是员工不能够胜任的,那么员工是可以跟上层领导协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总的来说公司要调整岗位最好岗位要和员工的技能相匹配,也要尊重员工的想法和决定。领导可以多于员工交流,了解员工所擅长的事。一个企业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员工,如果一个企业不了解员工的需求,不能给员工好的待遇,只是一味地强迫员工不停的工作,那么员工工作的效率也不会高到哪去,这个企业也不会走得长久。所以公司要深入了解员工的需求,对员工要像对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一样好,这样企业才能走得更长久。
公司强制员工调换工作岗位,且员工不同意,这种情况公司是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员工可以不同意,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
劳动合同约定好的岗位,一方不得随意要求变更的。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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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