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解封房产需要多久,具体时间

如题所述

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法院安排时间,只能与法院协商。

一、个人将欠款还清后,既可以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请的。一般法院解封房产有三种途径:

1、由提出保全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原保全申请人同意,法院为你解封。

3、案件审结,法院裁定解封。

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

人民法院虽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但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道查封、扣押事实的,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从其知道该事实时起不再增加。

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07


法院解封房产所需要的具体时间不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受理法院的时间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解封。



法院解封房产的流程是:



1.法院执行法官找房产局的法制科送达解除查封的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房产局的法制科拟好解封文书找分管领导签字,



3.将解封文书送达房管局产权交易中心,



4.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会在电脑上操作解除查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92)22号)



第108条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第109条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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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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