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辞职去另外一家竞争对手公司工作,但是怕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竞业协议给自己带来大麻烦,望法律高手给我解惑。合同中规定了很多的竞业限制条款和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后要交给公司N多的违约金,但是并没有详细的说明给多少的补偿费,只是简单的说“公司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因此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但是工资结构中并没有保密费一项。不知道该限定有没有法律效力?我如果辞职进入竞争对手公司,现在公司会不会找我麻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