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房子的合同租期是5年,现在已经租了两年了,对方不想做了,我们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

当时对方说要做超市,要我们把房子的隔断打通,还铺了地板砖,都是我们出的钱.对方现在租了2年,就不做了,也不想赔偿,而且把他的东西都偷偷搬走了.现在我们房子就这么空着,没租出去,当初做房子可是花了家里的全部积蓄啊.求各位,懂行的朋友帮帮忙,出下注意!
那时候第一次租房,也不懂,都没收押金.

第1个回答  2011-09-11
当然可以要求赔偿了,签订合同的效力就是租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他的义务,如果他不能履行,你有权利去向他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 比如 房子空着这段时间的房租,还有其他方面的损失。你人咋那么好呢,说打通就打通,说铺地板砖就铺地板砖。。。当时 打通不打通是你们的权利,你不让打通,他无权打通。铺地板砖就不说了,可以提高你的房租。只要合同内容合法,其他没有问题的,只是添了许多麻烦的事情。
第2个回答  2011-09-11
这要看你们签的合同了。一般来说,业主都会收取一定的押金,比如三个月押金。如果租房方在合同期间因情况变化需终止合同,则需要按合同约定赔偿业主损失,一般是不退回押金,反之也然。
第3个回答  2011-09-11
当初没收押金么?可以要求赔偿。他违约了。但是人都偷偷跑了你找谁要去啊 所以以后租房子的时间押金一定要收足!!
第4个回答  2011-09-11
可以。但是具体的金额赔偿金额最好是双方协商。你没有收押金你是的疏忽和大意了。
第5个回答  2011-09-11
可以跟据合同上的期限等让人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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