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签订了一个购房协议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有买卖房屋意向,还有中介的中介费。确定了房款,和等业主房产证拿到手以后就办理最后过户,还有如有违约就有百分之30的违约金的条款。 这个协议拿到公证处已经公证。首付款已经付给业主。现在过去了将近10个月 房产证下来以后,业主有反悔,想加价卖房。 请问这个时候之前已经公证的购房协议合同能发挥效力吗?我们买方可以完全按照购房协议合同规定来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