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赔款和继承问题

我爸妈在07年离婚了,我跟我妹妹是跟着我爸一起生活,前两年我爸说他不愿意抚养我了,我就开始跟我妈一起生活,那时候他们都已经各自有了自己的新家庭。我家里有一栋四层楼的房子,当时我爸妈离婚的时候,下面两层是判给我妈的,我妈把那两层房子给了我和我妹妹,现在那里可能要拆迁,也就会面临赔款或者赔房。一旦那个房子拆了要是重新修的话,会不会就是我爸跟我继母的共同财产了?要是我想自己领取我的赔款那需要将我跟我爸的户口分开吗?(我现在19岁,已经成年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虽然现在跟着我妈妈生活,但是我的抚养权还在我爸那里)

第1个回答  2014-01-20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你可以与你母亲一起向拆迁方协商补偿方案,对方如不懂此法可以向对方详细解释。这是我的建议,否则改天跟你爸要钱很难。追答

这个不清楚,需与他们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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