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丈夫婚后没有生育小孩,我丈夫和他前妻生有一男孩。如果我想将我个人名下的房子在我身故后由我妹妹的儿子来继承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另我父母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子给我和我的妹妹,请问这套房子我丈夫的儿子有权继承吗?
我丈夫与他前妻所生的儿子与我们很少来往,我丈夫离婚时,他已23岁。你说的立份遗赠,是指我和妹妹共同继承我们父母的房子也只需要先立下一份遗嘱,指定由我妹妹的儿子来继承,而不用目前先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吗?谢谢你能在百忙中抽空解答。
追答你父母如果只有你和你妹两个法定继承人的话,无需立遗嘱,到时你们二人直接继承一半的遗产即可。只有你的财产,需要立份遗赠,因为你妹妹的小孩不是你的法定继承人,你想把财产给他的话,必须要有遗赠才可以。
追问你意思是:属于我继承的遗产,我丈夫和他前妻所生的儿子无权继承和分割;属于我的财产,他则有权继承(通过我的丈夫)。是吗?因为我丈夫和他前妻离婚后(那时他儿子已23岁,离婚后和他母亲共同生活),他的儿子就很少和我们有来往,对我们也不好。所以我不想把我继承的遗产和我的财产给我丈夫和他前妻所生的儿子。我在结婚前自己购买的一套写我名字的房子,是属于我的财产,如果我想将来由我妹妹的儿子来继承的话就要先立份遗赠
追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