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有五年了,但前三年公司都没给上社保(09.10-12.3),现在有上,那我现在还能告吗?因现在我又刚过完哺乳期,没去上班,现在想去上班老板给我职位变动降低。这又快到10月份该续合同了,老板也没说要续的意思,所以不想去了,想直接告老板得了。想把前面的社保损失给追回来, 不知行不行?
是不是过了有效上诉期了?听朋友说这有效上诉期是一年,但我以为这有效期是指“从离开公司的时间段”算起。如果真是过了有效上诉期了那我是不是就不能追回损失了?谢谢!
是不是过了有效上诉期了?听朋友说这有效上诉期是一年,但我以为这有效期是指“从离开公司的时间段”算起。如果真是过了有效上诉期了那我是不是就不能追回损失了?谢谢!
追答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因为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其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违反的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不适用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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