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月公司来了一个新人,是我们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家里人,他来了以后上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给他安排的工作一点也不做,而且根本不听我们部门负责人的安排,确实影响很不好,平时也没人爱理他。
但是由于他的工作拖了整个部门的后腿,我们部门的责任人就想找他把活要出来再重新安排给别人做(怎么说人家有后台不好动的),可是就在找他要工作的时候他却不给,真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目的。
这个时候我们部门的领导就办公室里说了他几句,他还是没把没做完的工作交出来,没办法部门只能向公司里汇报了。
但是这个事情过去了没两天,我们部门的负责人就接到经理通知,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他在这里干了7-8年了)。而且经理还说,让他离开的原因就是因为让他的家人不开心了。
大概就这个情况吧.
我想知道:1.这个事情到仲裁能管一管吗,由于公司的规定,我们根本没有机会向总公司反映情况(也去总公司了,给的答付是,总公司只听公司的汇报)2.他给的补偿够吗?3.如果申请仲裁,这个事情有没有挽回的余地?4.这事本身与我本人无关,但是我手里确有一份录音证据(他们谈话是在我们办公室里谈的,那天巧了MP3放录音上忘关掉了,正好把为段事情录了下来),能不能做为证据使用?5.如果申请申请仲裁胜算有多大?能不能直接宣布公司的决定无效?
事情与我无关,但是我和我们部门的所有人现在有很强的危机感,说不定哪天这事公降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头上
我们所有人的劳务合同都是签3年的,中间还有一条,如果合同期满,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视同自动序签3年
那个阿姨50了,也不想找其他工作了,可能还2-3年到退休了有的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