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下来后,该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于6月17收到裁决书,裁决书上写明
1.公司10内支付赔偿金,15内我可以上诉
2.30天内可以申请撤销本裁决

我不想上诉,但是公司也不支付给我赔偿金,我想申请强制执行,但是通过12348咨询了几个,说的不一样有说过了10天就可以申请,有的说要过了30天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带裁决书就可以。真的是这样吗?我被搞糊涂了。
希望有过实际经验的人士帮忙回答 10天是指我收到裁决书算起,公司30天可以申请撤销是以公司收到裁决书算起,我怎么才知道公司什么时候收到的?如果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怎么知道过了10天或者30天呢?

第1个回答  2009-06-24
写一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法院
第2个回答  2009-06-24
我来告诉你:你去劳动局复印回执《就是每次开庭拿裁决书要签名的那个文本,仲裁庭会给你复印的》回执上有对方领取裁决书的具体内容日期,从第二天算起,十五日后对方未起诉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你可以找对方要求履行。十日后不履行的,把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裁决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带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执。法院有一个立案处,就在那儿填写好相关手续,立案处会立即审查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劳动争议一个月内差不多执行完毕。就这样简单。会通知你准备一个帐号,还要去执行庭办理一个手续那就差不多了。
第3个回答  2009-06-24
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是生效的判决,过了15日的上诉期,双方都没有上诉判决才生效。必须依据判决书的判决,超过10日对方没有自觉履行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你在收到判决书25日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法院会根据原被告签收的送达回证知道是10天还是30天
对方30天可以申请特效判决书和你申请强制执行没有关系,只要是生效的判决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即使最终据以执行的判决被撤销,还可以申请执行回转。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强制执行申请书和生效的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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