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在03年因为打我离过一次婚,后因孩子小,其又保证不打我而复婚,复婚后没好多久他又开始喝酒,打我,不只一次用刀威胁我,这次又在公共场合往死里打我,打伤我还不不让我去医院救治,我对其已无感情可言。这次我有足够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而他又是一个无赖,我想起诉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我想让其净身出户。我们现在一处住房,是我单位分的,我单位给补3万多块钱,其余的钱是我从娘家借的,到现在还欠3万多外债,我是否有权要求对方净身出户,是不是需要请律师帮我打这官司。如果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是否会影响财产的分割,孩子已经10岁了,他有自主权,即使我放弃抚养权,我也不会不管他的。他家在我们结婚时给了我们一套房子,房证是我丈夫他爸的名子,房证在我手里一直也没过户,我现在要求过户到孩子的名下,我丈夫不同意,我是否有权给孩子争取。可不可以在诉状里体现出来,我的所有要求必须在诉状里提出来吗,我在去法院立案的时候,必须带着他打我的证据吗,还是立完案后向法庭提供,请好心人快来帮帮我吧,解答得越详细越好,我在线等,随时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