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了两次辞职,老板都不让我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10-13
为嘛辞职?根据你不满意的地方,说你的想法,协商就好了阿
第2个回答  2014-10-13
老板喜欢你,跟老板谈谈追问

怎么谈?

第3个回答  2014-10-1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试用期3天)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同时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建议你按照法定的流程辞职,不然容易发生劳动纠纷。追问

我没有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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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4-10-13
不走了被追问

可是我总是出错,都是大问题

追答

老板是不是对你特别好

追问

手把手教我

可是我还是出大问题

追答

老板看上你了

第5个回答  2014-10-13
一走了之
第6个回答  2014-10-13
我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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