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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并不是那样可缴可不缴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用人单位要办理公积金的缴存登记、需要设立公积金的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住房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如出现企业未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或未按照基数缴纳时,员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部门投诉举报,申请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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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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