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个人申请专利流程及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申请专利前,发明人应进行专利与非专利文献检索,确定拟申请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发明人根据文献检索结果与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编写专利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同时填写《理化所专利申请表》。
3、发明人将编写完的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的电子版,与《申请表》一起交业务处。
4、业务处对发明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审后,委托专利代理公司代理申请。
5、专利代理人根据申请案说明书初稿,撰写正式申请文件。期间,专利代理人有权向发明人了解与申请案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申请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6、所有申请文件经发明人确认后,专利代理人将按专利局规定的格式完成填写、打印、复制等,然后正式向专利局递交申请。
7、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专利局将予以受理,确定申请日、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8、业务处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为该专利申请建档立案,缴纳各种申请费用。
9、业务处将在所内网上办公系统中披露相关受理信息,同时为研究组提供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并为研究组查询、复印该专利申请其他相关文件提供方便。
10、专利局对受理的专利申请进行初审,认为合格,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即行公开;认为不合格,通知补正,补正合格,予以公开,不合格,驳回该申请。
11、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将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对专利申请进行实审,并做出授权决定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12、业务处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及时通知发明人,配合专利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审查员的意见进行答复。
13、业务处在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缴纳各种费用。
14、专利局收到缴纳的各种登记费用后,对此专利予以授权登记和公告,并发给专利证书。
15、业务处收到证书后,将在办公网上予以公布,发明人见到此信息后,可到业务处领取证书复印件。所有原件由业务处留存。
1. 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一份。
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提交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说明书附图(必要时)。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说明书附图。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2. 以电子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电子申请客户端或在线业务办理平台)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提交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电子申请文件格式要求说明》《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电子申请提交规范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 号)。
申请费
(1) 发明专利 900 元
(2) 实用新型专利 500 元
(3) 外观设计专利 500 元;
申请附加费
(1)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 11 项起每项加收 150 元
(2)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 31 页起每页加收 50 元,从第 301页起每页加收 100 元公布印刷费 50 元;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元。
以上就是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