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20-02-22
以2019年海南省考为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2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2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第5个回答 2020-02-09
(一)招录的范围和对象。从以下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录: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9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9年4月2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专门职位的人员,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招录的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7日至2001年4月2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7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27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4月27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27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其中,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具体包括: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无色弱),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另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达到规定的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以上文件附后。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4月26日在本网公布,详见本公告附件《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