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2月21日正式上班,公司试用期为三个月,但是三个月试用过后,领导到现在也不在转正书上签字,也没有原因,领导就一直推辞,然后还继续让我出差,做岗位工作,今天已经7月2日了,四个多月了,想问一下合同发或劳动法对这种现状是否认定自动转正?如果现在公司让我离职,是否会给补偿?谢谢知道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