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完了公司没给我,算生效吗

我签的正式劳动合同,当时我签字了,可公司把两份都拿去找老总盖章了,现在合同还没给到我手里,那现在合同生效了吗?我辞职的话用要回合同吗?现在我还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
那要怎么解除合同呢,我是说自己要保存什么证据证明自己辞职了呢

第1个回答  2007-04-14
合同是建立在对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以你只要与公司签订了,即使没有鉴证也是有效的。但是,劳动合同是时一式两份的,你有权利向公司索要属于你的那一份,即使你在试用期。
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解除合同的话, 在试用期内随时可以提出,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时可以要求公司开据一个离职证明。
你离职时有离职单吧,自己复印一份。
第2个回答  2007-04-14
当然有效了
解除合同的话,合同已经无效了,拿回来也没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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