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书面报告辞职,那么当天提出可以当天就结算工资给辞职员工吗?

举例: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申请离职,正式员工书面提出离职申请30天,那么员工申请离职公司当天就批准离职,结算全额工资,可否?如果必须在30天内提出离职,30天时间到了方可离职,那么工会主席召开会议决定某种原因可以让员工立即离职可否?

第1个回答  2011-05-16
《劳动合同法》对离职时间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企业同意其离职的一个保障,在企业不同劳动者离职时,劳动者可用此条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到期后可自由离职。倘若企业同意当天离职就无需30天的时间限制。
第2个回答  2013-01-09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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