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申请离职,正式员工书面提出离职申请30天,那么员工申请离职公司当天就批准离职,结算全额工资,可否?如果必须在30天内提出离职,30天时间到了方可离职,那么工会主席召开会议决定某种原因可以让员工立即离职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