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机动车在辅道正常行驶,前面车子急刹车我也急刹车,但是后面的电动车没刹住猛的就撞到我的车后面,而且是左后方,他是违反交规跑到机动车道上来行驶的。我报了警。最终的判定结果我也没注意看,反正警察说我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对方是个民工,连身份证都没有。他说难受心慌,但又不去医院检查。后来又来了几个他的工友,根本不讲理还怪我不会开车我就跟他们吵了起来。后来就走了程序双方车子都扣了,过两天去提车。我咨询过保险公司如果我拿着交警给我开的责任认定书去维修,保险公司是不认的,要嘛按我全责,从我保险里算。要嘛就让对方赔偿。但是看他那样的也给不出几个钱来,我该怎么办呢,如果那天去提车时我强行把他的电动车留下可以吗?这样算违法吗?提车时应该双方都到场签字的吧?哪位大侠帮我解答一下,小妹在此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