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提出离职申请,交接的时间为多长?

首先说明,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只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试用期为三个月,我现在在公司待2个多月了,种种原因感觉不太合适现在提出离职,但公司告知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来交接,那语气有点强制性的味道,请问有这么长时间的必要么?

第1个回答  2012-06-24
你跟他签署的那份保密协议有没有规定期限?比如一年或两年,如果没有的话不管是在试用期的员工还老员工,只要你没跟他签订劳动保障合同,要辞职的话都要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信,一个月后他自然会把工资结算给你,他没有强行让你在他们公司上班的权利,如果他不跟你结工资的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告他!
望采纳!!!!追问

公司内部规定试用期也为1个月的交接时间,请问这规定有效么?

追答

内部规定是有效的,就比如像学校的规章制度一样,法律上是认可的!

追问

那如果这样内部规定有效的话,还制定劳动法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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