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试用期内.而且和公司没签合同.公司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但是我是提前3天辞职的.公司要扣我

当月底薪1400等次月发工资时我一分钱都没到账.我去当地劳动局咨询过劳动法规定急辞不能超过当月底新的20%我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过他们说给我们调节但是他们处处向这公司一方说话 .最后给我的答复是公司人事说叫我去告他们.说告赢了花多少钱他们掏多少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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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9
直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仲裁不受理,可以到法院起诉。但如果钱不多就算了,可能打下来即使赢了也费了不少事。但我支持你维护自己的权利。
仲裁要求:
1补发一个月的工资。
2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约定工资的80%。
3辞职全额结算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20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提前3天辞职,合法。
如果工作超过一个月,还可以追究公司不给你签合同的责任,给你双倍工资。
只要工资了,除非你给公司造成损失,否则就没有不给工资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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