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家在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 现在家里的老房子被强行拆了,但是没有落实任何的补贴政策。
我听家里长辈说,没有任何的补贴。 没有人住的老房子是首先要被拆的,有人住的不会被拆。
拆掉之后,30% 的老宅面积归公家所有,剩余的70%归还房主,而且要自己去花钱建新房子。政府不会帮你建,而且也没有任何的补贴。这样合法吗?
如果不建新房的,就把土地卖掉,目前也不知道是不是政府制定要卖给谁,有村民说一平方米只卖一百多块。难道我们老祖宗留下的就这么不值钱的被拆了,被贱卖吗?
我们没有看到任何的批文,政府能这样强行的把我们的老房子拆了吗?
谢谢。刚刚我叔叔微星上发视频给我,他家的老房子没人住的,已经被拆了。我家的菜园子和猪栏也被拆了。我看到心里好难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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