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弟弟的户口都在96年就迁成城市户口了,但是自2003年上大学后城里的房子卖掉了,毕业后我和我弟弟的户口都挂在人才市场。我父母亲的户口还在农村,哪里还有我们的老房子,但他们也在外地打工,十多年没回来了,现在我们的户口迁不到农村,我们还有这房子的继承权和使用权吗?我们想重新修建房子,可以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那么,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城市户口的子女继承,如果遇到拆迁,就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如果子女是非农户口,但农村有父辈留下的房产,是可以和村集体成员一同获得补偿款的。最后,需到村里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01、被继承人(死亡人)的死亡证明。
02、被继承人遗留财产凭证(土地证)
03、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带相片的户籍证明)
04、被继承人父母生存状况证明。(如果父母健在,本人来公证处;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应向派出所申请出具是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05、被继承人夫妻均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丧偶后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区民政局出具)。
06、被继承人家庭成员状况历史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的户口老底子。
07、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只可以继承房屋。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
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能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拥有,但是一旦毁损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不能申请重建。
而房屋垮塌后,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你的户口不在农村。现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但是他们的父母大多是农村户口,如果老人去世,但是可以继承房屋(但并不是继承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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