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4日下午7点多,我婆婆骑着自行车被一辆摩托车撞了,交警来的时候已经把人送往医院了,就照了几张照片,问是公了,私了,说的是私了,他们就走了。之后撞人方给交住院费医药费 ,结果交了几天后就停止不交了 ,就说没钱了,我们只好垫付,现在已经出院,双方一直为赔偿费问题交涉,最后还是耍赖不给,现在想提起诉讼,但是得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知道交警方能不能给出具啊,据说不好出呢,如果不出的话,我们打官司胜算大不大呢? 希望好心人给解释解释
可以向交警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
证人有是有,就怕他们不愿意出庭作证,应该怕得罪撞人的那家人
追答如果交警队不能出具事故认定书,证人也无法出庭的话,你也可以起诉试试,毕竟有对方撞人的事实存在,如果到了法庭上对方认可了这个事实,你也可以赢官司的。假设对方不认可,法官还可能根据庭审中现有的证据判决你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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