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6-14
老板在忽悠你了,感情归感情,该走的时候还是要走的,除非老板很现实的觉得你很不错,给你加薪,升职——还必须让你满意的,还差不多。
就你老板说的问题:
1、诚信,也许有关吧,但是你明确的告诉他了,基本上不存在这个问题;
2、找不到替代就要赔偿,这个理由不合理和不合法。
所以,你要表现出坚决要走的意愿才好,实在不行,只能旷工了,不管他了。
第2个回答 2014-08-30
1、书面写离职申请单,写明辞职日期几号到几号(一般是30天),写完让上级签字
2、开通手机录音,把找领导签字的过程全部拍下来,注意,你说离职、结清工资、退还社保卡的
时候态度一定要坚决
3、时间到了就走,如果公司不让你走,也不把工资结清,社保卡不退,就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手
机录音就是证据;
4、在劳动仲裁的时候申请赔偿,具体劳动局的人都会告诉你的
第3个回答 2022-07-2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对这种情况不用太着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无论公司是否接受,都可在一个月之后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还处在试用期,那只需要提前3天就可以了。
如果公司因此无理由通过克扣工资、不发离职证明等无理操作进行要挟员工,这是违法的。
所以我们只需要做到,按照公司的流程提交辞职申请,并拍照保存,如果公司有内部邮箱,把申请报告,发送给上级领导及抄送给HR、老板和同部门的同事。作为一个申请日期的凭证。如果没有内部邮箱,也可以用微信等沟通渠道来同步你离职申请的信息。
第4个回答 2018-1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但是前提,你要把提前30天申请的证据保存好。
如果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