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关于新劳动法规定和本人自动离职的问题

很遗憾今天才看到新劳动法的规定。我一年合同已经到期但公司一个多月一直没有续憨籂封饺莩祭凤熄脯陇签,看到新劳动法规定超过一个月应给与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但是我现在刚离职字也签完了,我再想告他是不是已经没用了,如果我有在那单位工作的证据呢,还来得及么真的还来的及的话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带着那些证据 还是需要给劳动仲裁打个电话让他们帮助我 法律程序我不太了解 希望您能给予建议 如果只能拿超过一个月后工作时间的双倍 那我那几天才上了3天的班 如果是按天数给我双倍工资的话憨籂封饺莩祭凤熄脯陇 是不是也太少了

第1个回答  2019-02-13
  自动离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自动离职,即不告而别,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8条规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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